关于做好2026年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
为做好2026 年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,根据省人社厅、教育厅、财政厅《关于做好2026年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
(晋人社厅函 〔2025〕 791号)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发放对象范围
对毕业学年内积极求职创业的临汾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(含技工院校)的2026届全日制毕业生,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.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;
2.来自零就业家庭;
3.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;
以上三种情形,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需有法定赡养、扶养、抚养关系。
4.由民政部门审核后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;
5.持证残疾人;
6.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(上学期间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)。
同时符合以上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,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类别申报。
二、补贴标准
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按每人1200元的标准发放。 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、公开公正的原则,所需资金在就业 补助资金列支。
三、资料提交
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需提供以下资料:
1. 《山西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》(班主任处领取填写);
2.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;
3.身份证明材料:
①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:提交记载有本人姓名且在有效期内的《低保证》复印件。 《低保证》不能体现申请人姓名的需补充提交《低保证》
所有人与申请人家庭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或申请人户籍地派出 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;
②来自零就业家庭毕业生:提交《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》,人员类别属于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,并由县级人社部门盖章;
③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: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。证明内容需体现申请人姓名的,应提交所有人与申请人家庭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
或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;
④由民政部门审核后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毕业生: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;
⑤来自持证残疾人的毕业生:提交本人《残疾证》复印件;
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:提交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或校园地信用 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。
四、报名要求
请符合条件学生,到班级班主任处自愿申请报名。
2025年9月22日